申请条件

服务流程

1

初步沟通

 

>>双方初步电话沟通

>>了解基本情况

2

协议签订

 

>>双方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

>>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3

完成服务内容

 

>>成立项目工作组,收集资料,核查整理

>>提交服务内容,客户做出进一步调整或修改

>>经多次修饰后,确定最终项目服务成果

4

后续服务

 

>>免费对项目服务成果进行修改调整

>>协助解决其他相关事项

 

 

申请登记表

易普咨询帮助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

资金汇入

合作银行沟通

易普5做到,1承诺

庞大的项目库

咨询已累计完成多例各类型报告,建立了庞大的项目库

通过丰富的经验积累与多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效率高,平台好

多家合作银行单位

易普咨询优势

专业的项目团队

与多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及工程设计单位长期合作,具备项目全流程总包服务能力

ISO9001:2008

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服务国家/地区

5年累计完成典型案例

“股权激励计划”是指境外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境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等与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的个人进行权益激励的计划,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股权激励方式。
“境内公司”是在境内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的分支机构(含代表处)以及与境外上市公司有控股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的境内各级母、子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境内机构。
“境内个人”(以下简称个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境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包括中国公民(含港澳台籍)及外籍个人。 
参与同一项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应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集中委托一家境内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及资金划转与汇兑等有关事项,并应由一家境外机构统一负责办理个人行权、购买与出售对应股票或权益以及相应资金划转等事项。境内代理机构应是参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家境内公司或由境内公司依法选定的可办理资产托管业务的其他境内机构。
不得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名义从事非股权激励项下境外证券、基金等资本项下投资。
禁止性要求:如符合上述条件,不存在不予许可的情况。

合作单位

政策依据

业务申请表

境外上市架构搭建

业务流程

(一)开户
 1.《业务登记凭证》。
 2. 相关补充材料。
(二)境内代理机构为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从境内汇出资金
 1.《业务登记凭证》。
 2.《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由外汇局出具并载有对应付汇额度)。
 3.相关补充材料。
(三)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外汇收入调回后使用
 1.书面申请。
 2.《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由外汇局出具并载有对应付汇额度)。
 3.境外交易凭证。
 4.相关补充材料。
(四)关户
 1.《业务登记凭证》。
 2.相关补充材料。